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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道路工程等4个专业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执业工作

  为了加强对勘察设计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提升工程设计水平,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通知,正式启动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和环保工程师4个专业勘察设计工程师的注册工作。已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按照《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申请注册。

  根据通知,申请人可通过“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提出初始、延续、变更、注销注册申请,分别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生态环境部审批。申请人可在住房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网站查询办事指南、操作手册,通过注册管理系统查询注册进度,社会公众可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注册信息。

  自2027年起,4个专业勘察设计工程师实施执业制度,另行制定相关执业管理规定,落实注册工程师执业权利和责任。实施执业后,相关设计文件应由对应专业的注册工程师签字盖章并负责。

  通知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行政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注册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和企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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