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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高强钢筋应用专项稽查执法检查的通知
- 时间:2013-08-08 10:39
- 来源:郑州建委设计处
豫建设标〔2013〕33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委):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部署,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决定在全省开展高强钢筋应用专项稽查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推广应用高强钢筋管理机制和制度建设、开展技术支持、监督检查的情况;
2.钢筋生产企业执行钢筋产品标准情况和钢筋产品质量情况;
3.2012年以来开工在建工程项目(公共建筑、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应用高强钢筋情况;
4.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等单位执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情况。
二、检查工作安排
检查工作分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普查和省厅联合抽查。
(一)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普查工作安排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拟定本地区检查方案,于2013年8月30日前完成普查、填写检查表(详见附件),并将检查情况报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省厅联合抽查工作安排
1.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组织专家,对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进行实地抽查和复验。(具体时间另下文通知)
2.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在各地普查的基础上,完成全省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情况综合考评。
(三)省厅联合抽查工作程序
1.检查组听取各市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情况汇报;
2.查阅2012年以来高强钢筋推广应用项目台账,抽取检查项目;
3.查阅受检项目工程设计文件和资料,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意见,检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高强钢筋执行工程建设标准情况;
4.实地核查有关高强钢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情况。
5.总结反馈检查情况。
三、检查要求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组织协调本地区的普查工作。建立详实的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工程项目台账;准确统计高强钢筋推广应用项目覆盖率、项目平均使用率;督促钢筋生产企业、建筑设计与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与质量监督检测等单位做好钢筋生产加工与销售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意见、施工技术及钢筋产品进场检测资料等准备工作。
四、联系人及电话
住房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
胡智慧 0371—68107586
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
张 强 0371—66611146
邮 箱:hndez@sohu.com
工业和信息化厅原材料工业处
陈郑育 0371—65509877
邮 箱:czy2022@126.com
点击查看附件: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情况检查用表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3年6月27月
关于开展高强钢筋应用专项普查和
稽查执法工作的通知
郑建文〔2013〕101号
各县(市)、上街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经开区、郑州高新区、郑东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环保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部署,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高强钢筋应用专项稽查执法检查的通知》(豫建设标〔2013〕33号)精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决定在全市开展高强钢筋应用专项普查和稽查执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和稽查内容
1.2012年以来开工在建工程项目(公共建筑、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应用高强钢筋情况;
2.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等单位执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情况。
二、普查和稽查工作安排
普查和稽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各县(市)、上街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经开区、郑州高新区、郑东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环保局)组织其工程质量监督站普查
按照本通知要求,各工程质量监督站组织所监管的、2012年以来开工在建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联合预算员,认真填写《 项目高强钢筋应用统计表》(详见附件表2),签字盖章后于8月5日前报工程质量监督站(施工单位应留底备查)。各工程质量监督站审核上报的《 项目高强钢筋应用统计表》,发现有问题的报表,要严肃批评,退回重报;认真汇总《 市(县、区)2012年以来开工在建工程项目(公共建筑、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台账》(详见附件表4),分公共建筑、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三类分别统计,签字盖章后于8月8日前报郑州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审核各站上报材料,于8月10日完成全市普查报告。
(二)市建委、工信委联合稽查
1.市建委、工信委将组织专家,对各县(市、区)普查情况进行实地稽查和复验(具体时间另下文通知)。
联合稽查工作程序
①查阅2012年以来开工在建工程项目(公共建筑、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台账,抽取检查项目;
②查阅受检项目工程设计文件和资料,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意见,检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高强钢筋执行工程建设标准情况;
③总结反馈检查情况。
2.市建委、工信委在全市普查、联合稽查工作的基础上,完成我市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情况综合报告。此项工作8月20日前完成。
(三)迎接国家住建部、工信部,省住建厅、工信厅执法检查。
三、工作要求
各县(市)、上街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经开区、郑州高新区、郑东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环保局)及其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工程质量监督站要高度重视,做好组织协调所辖区的普查工作。要求各施工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预算员要据实填报,要对填报数据负责。发现胡乱填报者,将严肃处理。建立详实的2012年以来在建工程项目(公共建筑、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台账;准确统计高强钢筋推广应用项目覆盖率、项目平均使用率;督促建筑设计与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与质量监督检测等单位做好钢筋生产加工与采购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意见、施工技术及钢筋产品进场检测资料等准备工作。
四、联系人及电话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勘察设计处
魏玉亭0371-67188922
郑州市工程质量监督站
何汗宇0371—67881625
邮 箱:40236112@qq.com
市 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原材料工业处
王智敏 0371—67170215
附件: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情况检查用表
2013年7月15日
(来源:郑州建委设计处)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委):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部署,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决定在全省开展高强钢筋应用专项稽查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推广应用高强钢筋管理机制和制度建设、开展技术支持、监督检查的情况;
2.钢筋生产企业执行钢筋产品标准情况和钢筋产品质量情况;
3.2012年以来开工在建工程项目(公共建筑、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应用高强钢筋情况;
4.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等单位执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情况。
二、检查工作安排
检查工作分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普查和省厅联合抽查。
(一)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普查工作安排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拟定本地区检查方案,于2013年8月30日前完成普查、填写检查表(详见附件),并将检查情况报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省厅联合抽查工作安排
1.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组织专家,对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进行实地抽查和复验。(具体时间另下文通知)
2.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在各地普查的基础上,完成全省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情况综合考评。
(三)省厅联合抽查工作程序
1.检查组听取各市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情况汇报;
2.查阅2012年以来高强钢筋推广应用项目台账,抽取检查项目;
3.查阅受检项目工程设计文件和资料,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意见,检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高强钢筋执行工程建设标准情况;
4.实地核查有关高强钢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情况。
5.总结反馈检查情况。
三、检查要求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组织协调本地区的普查工作。建立详实的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工程项目台账;准确统计高强钢筋推广应用项目覆盖率、项目平均使用率;督促钢筋生产企业、建筑设计与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与质量监督检测等单位做好钢筋生产加工与销售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意见、施工技术及钢筋产品进场检测资料等准备工作。
四、联系人及电话
住房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
胡智慧 0371—68107586
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
张 强 0371—66611146
邮 箱:hndez@sohu.com
工业和信息化厅原材料工业处
陈郑育 0371—65509877
邮 箱:czy2022@126.com
点击查看附件: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情况检查用表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3年6月27月
稽查执法工作的通知
郑建文〔2013〕101号
点击下载全文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部署,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高强钢筋应用专项稽查执法检查的通知》(豫建设标〔2013〕33号)精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决定在全市开展高强钢筋应用专项普查和稽查执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和稽查内容
1.2012年以来开工在建工程项目(公共建筑、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应用高强钢筋情况;
2.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等单位执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情况。
二、普查和稽查工作安排
普查和稽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各县(市)、上街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经开区、郑州高新区、郑东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环保局)组织其工程质量监督站普查
按照本通知要求,各工程质量监督站组织所监管的、2012年以来开工在建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联合预算员,认真填写《 项目高强钢筋应用统计表》(详见附件表2),签字盖章后于8月5日前报工程质量监督站(施工单位应留底备查)。各工程质量监督站审核上报的《 项目高强钢筋应用统计表》,发现有问题的报表,要严肃批评,退回重报;认真汇总《 市(县、区)2012年以来开工在建工程项目(公共建筑、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台账》(详见附件表4),分公共建筑、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三类分别统计,签字盖章后于8月8日前报郑州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审核各站上报材料,于8月10日完成全市普查报告。
(二)市建委、工信委联合稽查
1.市建委、工信委将组织专家,对各县(市、区)普查情况进行实地稽查和复验(具体时间另下文通知)。
联合稽查工作程序
①查阅2012年以来开工在建工程项目(公共建筑、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台账,抽取检查项目;
②查阅受检项目工程设计文件和资料,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意见,检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高强钢筋执行工程建设标准情况;
③总结反馈检查情况。
2.市建委、工信委在全市普查、联合稽查工作的基础上,完成我市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情况综合报告。此项工作8月20日前完成。
(三)迎接国家住建部、工信部,省住建厅、工信厅执法检查。
三、工作要求
各县(市)、上街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经开区、郑州高新区、郑东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环保局)及其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工程质量监督站要高度重视,做好组织协调所辖区的普查工作。要求各施工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预算员要据实填报,要对填报数据负责。发现胡乱填报者,将严肃处理。建立详实的2012年以来在建工程项目(公共建筑、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台账;准确统计高强钢筋推广应用项目覆盖率、项目平均使用率;督促建筑设计与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与质量监督检测等单位做好钢筋生产加工与采购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意见、施工技术及钢筋产品进场检测资料等准备工作。
四、联系人及电话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勘察设计处
魏玉亭0371-67188922
郑州市工程质量监督站
何汗宇0371—67881625
邮 箱:40236112@qq.com
市 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原材料工业处
王智敏 0371—67170215
附件: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情况检查用表
2013年7月15日
(来源:郑州建委设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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