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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志刚

------室内设计取费标准亟待提升
 
  北京丽贝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闫志刚

 

  当前我国正处在产业转型和升级的重要历史时期,但长时间的粗放式发展和观念引导的滞后使得市场上不断出现劣品驱逐良品的现象。室内设计行业也不例外,呈现出产品良莠不齐,评价标准不清晰,市场低价竞争等状况,造成了室内设计行业劣品驱逐良品、抄袭驱逐原创的现象。其中重要原因之一便是社会对设计价值的认定偏低,就是设计取费标准的问题。

  众所周知,原创与抄袭所做的工作量是差别很大的,但由于当前社会认定的室内设计取费标准较低,这使得一些优秀的设计团队迫于经营压力去“模仿借鉴”以有限的投入完成项目,而抑制了原创的动力。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2002年修订本 )是目前我们国内建筑及室内设计最具权威性、指导性的行业取费标准。时过境迁,处在今天我们看这个标准是该提升了。

  第一,它是个风向标,这个标准是官方推出来的,它代表了政府主管部门对这一行业价值的认定和导引,在国家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设计兴国的今天,政府首先应与时俱进,提升对设计价值的认定,从而引导国人观念的进步。

  第二,它是个最高标准,《标准》不是计价器,在使用过程中它的参考和指导意义更大,它的执行率并不高,大部分项目只用它做标杆不用它计价。而用到最多的是一些政府、国有企业项目。但我从事室内设计工作这么长时间,真正按照这个标准收取设计费的项目可谓是凤毛麟角,一般都要不同程度的打折,因为国有项目的招投标流程和审计制度决定了没有人敢让设计费高于这个标准。因此《标准》本质上是一个最高标准。不是说《标准》普遍低于市场的公允取费,而是既然是最高标准显然对于市场上优秀的设计产品而言是明显偏低的。

  第三,它是个过时标准,《标准》已执行了十一年,而这十一年国内的室内设计行业发展迅速,创意水平和产品质量已今非昔比。现在室内设计提供的产品已经不是效果图施工图这么简单,而是指一个完整的解决方案。室内设计要从一开始就参与到整个项目中来,包括项目策划、建筑设计的局部修改、机电设计、照明设计、以及后续的陈设配饰设计等都要一并考虑完成,同时提交的设计成果也越来越精细全面。由此来看,国内的室内设计是提供的附加服务越来越繁重,品质越来越好,而《标准》却远远的落在过去。

  此外《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2002年修订本 )的适用性和执行力也问题很大。

  刚才谈到目前的室内设计涵盖那么多的内容,《标准》里都无分列和规定,同时现实中不同项目之间品质要求和设计含量、设计难度的差异之大是《标准》远远无法涵盖的。不过,《标准》中室内设计取费的用造价做基数取点数的计算方法,我认为还是相对比较合理的,市场中按面积进行取费的计算方法更难定标准。

  同时,由于地域的差别和市场的恶性竞争,就是这样偏低的《标准》也难执行,除北、上、广等一线城市接近标准外,各地方“依据”《标准》的霸王规定和强制性解读更是千差万别,哭笑不得。当然,这也和国内室内设计市场的鱼目混珠以及产品质量标准的缺失有关系。《标准》执行不到位,地域执行不均衡,也给设计市场的良性竞争造成很大的困难。

  综上而言,我觉得有必要对这个标准进行调整,提升标准。尽管调整后也不可能解决适用与执行的问题,也不可能取代市场议价的主导性。但还是有必要根据目前国内室内设计行业的现状制定更为周全贴切的标准。更重要的是代表时代的发展对室内设计价值给予充分的认定。

(责任编辑:万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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